2006年9月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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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抢豆芽生意菜贩雇凶伤人
通讯员 李艳芬 本报记者 余春红

  为抢豆芽菜生意,菜摊老板居然雇凶伤人。9月1日,此案终审宣判,两名凶手杨巨成、闫兴义被注射执行死刑,买凶者朱德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7月,在玉环县坎门菜场卖绿豆芽的安徽人朱德奎看到旁边朱永正的豆芽生意好,便心生嫉妒。于是,朱德奎雇佣了老乡杨巨成和闫兴义,要求打断朱永正的手脚,让其无法再做生意。朱德奎将朱永正的体貌特征及生活规律等有关情况告知杨、闫二人,并允诺事成后付2000元。因怕事情败露后被追查,三人还商定得手后故意劫取朱永正的财物,以转移警方视线。
  经过观察、跟踪,8月14日凌晨,杨巨成、闫兴义携带西瓜刀潜伏在玉环环西村风水庙,并用石块堵住道路。凌晨2点30分左右,朱永正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此处时被迫停车。此时,杨巨成与闫兴义持西瓜刀冲出来朝朱乱砍,朱中了20余刀。尔后,两凶手劫取朱永正身上225元现金及手机后逃离现场。后朱永正因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朱德奎给杨巨成、闫兴义2800元作为报酬。2005年8月底,朱德奎、杨巨成、闫兴义三人被抓获归案。同时,警方查明,杨巨成还犯有强奸恶行。